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稳定增长的政策精神,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相关稳增长奖励项目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本次奖励项目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的企业,重点支持网络商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企业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奖励标准
- 对在稳增长、技术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具体金额根据企业年度营收增长、研发投入、就业贡献等指标综合评定。
- 优先支持网络商务信息服务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平台、在线交易服务、数字营销等相关业务领域。
三、申报流程
- 企业需于指定时间内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项目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 申报材料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至省级部门进行复审。
- 最终奖励名单经专家评审和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下达奖励资金。
四、监督管理
- 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奖励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将追回资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另行制定。请各相关企业积极准备,及时申报,共同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